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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多举措减少人员聚集

  “一企来”视频咨询连线、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预约办”“即时办”,苏州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苏州市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推出的一系列举措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最大程度满足了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苏州交通部门提醒,市民、企业如遇到具体问题,可拨打该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232、69820228。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苏州交通政务服务窗口通过紧密对接12328、12345等公共热线服务平台,提高了咨询服务的一次性答复满意率。对于申请人确需面对面沟通咨询的办件,苏州交通政务服务窗口推出了“一企来”企业服务专窗,提供“套餐式专家组”在线视频“会诊”服务,办事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也可享受业务专家面对面的咨询服务,2月以来已提供视频连线“专家会诊”25起。

  同时,疫情当前,“非接触式”办件广受欢迎,苏州交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正在大力推行推进实体办件服务向网上延伸。目前,通过线上办理业务主要集中在车辆年审、大件运输、从业资格证业务等高频业务上。

  针对部分企业由于网上操作不熟练、办理业务有困难的情况,苏州交通政务服务窗口专门推出了“预约办”和“即时办”,尽可能减少聚集、尽量避免人员之间的“时空伴随”。其中,“预约办”是指为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对确需紧急办理的事项,请办事群众先通过电话登记的方式进行实名预约,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到现场,尽量减少在政务大厅的办事时间。“即时办”是指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扩大“即办件”范围,减少办事人因为政务服务而产生的人员集聚。目前,苏州交通政务服务窗口85%的办件可实现即时办结。

  8项惠企利民举措

  ■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的企业,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至4月30日。

  ■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的企业,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至4月30日。

  ■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补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办件材料的企业,其告知承诺期限延期至4月30日。

  ■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延续业务的企业,其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至4月30日。

  ■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船舶换证检验业务的企业,其船舶检验证书展期至4月30日。

  ■对2022年2月13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从业资格证逾期180天且2年内未参加恢复考试的,统一将恢复考试日期限延至2022年6月30日,根据恢复考试成绩办理换证业务。

  ■非苏州本地户籍驾驶员,因居住证在办无法申请考试的,参照容缺受理与告知承诺的有关规定,优化报名考试申请审核,实施居住证办理回执和承诺作为考试申请材料,实现居住证办理与考试申请同步并行,待考试合格后一并提交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对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投入使用的客运车辆、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等业务,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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