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消息,日前,农业农村部筛选公布了2021年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相关执法10个典型案例。苏州太仓查处的某公司销售含有水产养殖禁用药物的水产品用于食品消费案,作为江苏省唯一案例成功入选。
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坚持全面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按照《苏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紧盯重点单位、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各类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托日常巡查,广泛宣传《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1年,组织开展相关培训31次,培训养殖户及执法人员214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750份,媒体宣传27次。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先后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基地专项执法检查、水产苗种场专项监督检查、渔药经营店专项监督检查等行动,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89人次,检查苗种场65家次、水产养殖企业(户)752家次、投入品经营店339家次;查处经营假兽药、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等案件16起,罚款5.1万元。(记者 陆晓华 张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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