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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村均可支配收入达1127万元

  据市农业农村局消息,经各地推荐、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共遴选确定了100个有亮点、有特色、有贡献、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并从中择优选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表率村十佳案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共同富裕示范村十佳案例。我市共有9个村获选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其中有2个村入选十佳案例。

  为系统梳理江苏农村集体经济丰富多元的发展实践和经验,有效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更好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共同富裕 百村实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推介活动。活动选树一批经过努力实现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服务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引领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先进典型。

  苏州市共有9个村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其中,吴中区临湖镇灵湖村(飞地抱团型)入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表率村十佳案例,吴江区震泽镇齐心村(生产服务型)入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共同富裕示范村十佳案例。灵湖村位于太湖之畔,80%的辖区面积在沿太湖一公里生态保护区内,村级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制约。近年来,灵湖村不断探索实践适合本村的发展道路,通过“资本联合抱团发展”“资源整合融合发展”模式,逐步将“生态发展限制”转化为“生态发展优势”,自主造血功能不断完善,开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局面,有效实现了经济量质双升和农民持续增收。灵湖村年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的200万元发展到2020年的1280万元。

  齐心村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最重要发展目标,成功构建了粮食生产合作社、劳务合作社、文旅合作社三种类型的合作社,涉足现代农业、美村建设、文旅发展等领域,利用合作社这一重要载体,发动群众入股、利用村内资源、整合村内劳力,最终实现“集体经济快发展、社员入股享分红、村民就业强保障”的三方共赢局面,走出了一条具有齐心村特点的共同富裕之路。

  此外,苏州市获选全省“共同富裕 百村实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的另外7个村为:常熟市古里镇坞坵村(产业发展型)、太仓市城厢镇东林村(产业发展型)、太仓市璜泾镇雅鹿村(村企共建型)、吴江高新区盛泽镇黄家溪村(党建引领型)、吴中区甪直镇江湾村(电子商务型)、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永兴村(农旅融合型)、张家港市冶金园(锦丰镇)三兴片区(飞地抱团型)。

  长期以来,苏州一直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抓手,坚持以改革提升发展质量,以创新激活发展动能,为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2021年,全市村均可支配收入达1127万元。(记者 陆晓华 张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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