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苏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产生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副主任陆新、王鸿声、叶兆伟、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沈国芳、缪红梅,秘书长李永根在主席台就座。
预备会议通过的本次人代会议程有9项: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苏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苏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苏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苏州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选举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议关于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议案,票决苏州市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3月30日,苏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推定了主席团常务主席,他们是曹路宝、陈振一、李亚平、黄爱军、陆新、王翔、徐美健、王鸿声、叶兆伟、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沈国芳、缪红梅、李永根。陈振一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各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名单;决定李永根、黄戟、吕建林、毛元龙、徐海明、尤忠敏、陆丽瑾、吴琦、俞愉、李勇为大会副秘书长。会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日程。根据会议日程,本次大会将于4月2日下午闭幕。
会议审议了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关于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人选的通过办法(草案)、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会议还审议了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建议名单。
会议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午2时。(记者 朱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