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在苏州市民政局网站完成了公示,首批将有60个地名列入保护名单。
根据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要求,前期苏州市共评定出首批县级地名文化遗产94条,其中拟申报苏州市级地名文化遗产72条。经过专家筛选,确定60个市级地名的初步候选名单,在组织问卷调查、论证评审后,审议通过苏州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公示名单和申报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单。按照江苏省统一部署,在“专名沿用时间较长、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较高的古城(包括市级、县级古城)、古镇、古村落”中组织评选出首批市、县两级地名文化遗产。
2022年4月20日,苏州市民政局联合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地方志办印发了《“苏州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示范街区”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将苏州市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和各地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示范街区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和活化利用。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将通过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地名文化遗产和其他特色资源,打造出“一街一品一特色”地名文化品牌。县级市(区)民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地名文化遗产标志设置、打造地名文化遗产亮点、活化地名文化遗产资源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利用绿地、民生场所、现代街区、居民小区等载体,因地制宜开展地名文化建设,深化文旅融合,制作影视作品、图书等扩大地名文化遗产的社会影响,举办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等活动传播地名文化。
当前,国家将地名文化遗产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传承提到了同等地位。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并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一批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基础,将有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进一步提升苏州市地名文化建设水平。”苏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莫俊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