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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3.0版发布

  7月27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和苏州市政府联合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3.0版)》。这是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第二次修订完善,将推动苏州探索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持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据介绍,“3.0版指标体系”继续保持“四三三架构”,围绕农业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4个领域,重点依据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新要求,结合指标体系过去两年运用实践情况,对指标重要性进行了梳理分类,增设指标权重,确保全市各地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进一步把握重点、拉长长板、补齐短板。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工作,没有先例可循。为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模样更加形象、工作任务更加具体,2020年5月,苏州市政府联合中国农科院共同制定了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并每年进行修订完善,持续为苏州探索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学指引和技术支撑。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苏州“三农”发展势头强劲、成效明显,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城乡融合度高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实模样逐步呈现。首个国家级智慧农业试点等全国农村改革试点任务深入推进,中国农科院华东农业科技中心加快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数量和质量领先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行政村占比100%,位列《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1)》总体评分第一;村均集体可支配收入达到1127万元,省定标准下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1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15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到1.85比1。苏州市还获评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

  据了解,苏州将围绕“3.0版指标体系”,持续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既定目标任务,实现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同时,系统总结评估三年探索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和工作成效,谋划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展现“水平更高、内涵更全、特色更明、引领性更强”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实模样,持续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道路上彰显苏州作为、贡献苏州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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