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至5月,市委6个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等11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共查找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320个,推动立行立改事项43项,移交问题线索62件,加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本轮巡察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国之大者”,紧扣“三个聚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关键少数”,探索深化“常规巡、系统巡、联动巡”组织方式,聚焦民生和发展,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苏州市委书记曹路宝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逐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强调要把“严”的主基调进一步突出出来,坚决从严落实整改要求和整改事项,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现场反馈巡察情况,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察反馈会,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和使命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在整改责任落实上“再加压”,在日常监督检查上“再发力”,在治理效能水平上“再提升”,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优先分类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自移交之日起,每3个月报送一次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