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首页>地方频道>苏州>要闻

苏州市出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八项制度

  近日,苏州市出台《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八项制度》,以“八项制度”组合拳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护墙”。

  “八项制度”分别为议事协调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检查制度、宣传教育制度、项目支持制度、理论研究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制度、考评激励制度。

  议事协调制度,明确每月召开未保办例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半年召开主任会议,形成未保办成员单位协同议事、各级未保办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内容、频次和途径,加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共享;督查检查制度,通过督查督办推动重点任务完成,妥善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规范未保工作;宣传教育制度,通过宣讲、评选、培训等形式,立体化全方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项目支持制度,支持未保委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为未成年人提供特色化、精准化服务,打造苏州未保特色品牌项目;理论研究制度,面向市未保委成员单位、基层未保办、高校、专业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实践理论研究,推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新实践;突发事件处置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加强未成年人突发事件的处置力度,快速有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考评激励制度,以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区)和平安苏州建设为总抓手,纳入对各板块、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绩效考评体系,研究出台鼓励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激励措施,全面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出台《关于加强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苏州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实施办法》,拨付专项资金,组织未保主题宣传月活动和优秀案例评比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的审理,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加强对未保网络信息的监管,多措并举加强学校保护,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侦破,推动托育服务发展,持续推进幸福港湾项目,组织1000多个爱心暑托班活动,受益人数超23万人次。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5706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