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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贯彻实施情况如何?11月10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率队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推进我市古村落保护工作。

  溪港古村落位于平望镇西北角,在平望的志书中记载有“韭溪八景”,至今老街上保存较完整的有刘猛将军庙、东林桥、周家厅、李八爷古宅楼等古建筑。李亚平一行沿着老街实地察看了多处古建筑的修缮情况,并走进大礼堂了解其便民功能及运行情况。他指出,要充分挖掘古村落的文化内涵,注重保护古村落的历史风貌,做好周边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不断提升古村落吸引力。

  南厍村已有千年历史,是太湖边的重要渔港,于2005年8月入选苏州市第一批古村落,近年来以“田园”文化为主,“特色”产业为辅,紧扣“南厍e村”主题,打造特色田园乡村。李亚平一行走进南厍村老街,边走边听取介绍,不时停下与村民进行交流,询问当地生产生活情况,并详细了解古村落的历史文化、建筑风格、保护利用、农文旅融合发展等情况。他要求,要依托丰富的古村落资源,将古村落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文农旅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调研中,李亚平指出,古村落承载着一方水土的宝贵财富与乡愁,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中,要注重规划引领,坚持高标准建设、整体性打造,既要“原汁原味”地保护好古建筑风貌和古村落文化肌理,也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让村民共享古村落保护带来的红利。要充分挖掘古村落的文化内涵和独特价值,依托区位优势及传统文化优势,将古村落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周边区域发展相融合,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村落保护,引入专业团队进行科学布局,依托市场机制探索古建古宅的活化利用,真正让古村落在保护利用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国芳,秘书长黄戟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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