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来水公司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解答群众关心关切的供水方面问题。
一市民怀疑自家水表有问题,咨询如何检测?市自来水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吴进回复说,该市民可以拨打供水热线,自来水公司会安排工作人员拆除水表、送检,也可以到技术监督局或自来水公司校检中心对该水表的计量进行科学鉴定。
一市民咨询我市自来水的收费标准。市自来水公司营业部主任张秀山回复说,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亳州市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和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及调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后我市城区各类水价标准为: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以户为单位,年用水总量0吨-152吨为第一阶梯,水价2.55元/吨(包含基本水价1.30元/m³、代收污水处理费0.95元/m³、水资源费0.30元/m³);153吨-240吨为第二阶梯,水价3.25元/吨(包含基本水价2.00元/m³、代收污水处理费0.95元/m³、水资源费0.30元/m³);超过240吨为第三阶梯,水价5.75元/吨(包含基本水价4.50元/m³、代收污水处理费0.95元/m³、水资源费0.30元/m³)。
非居民用水:包括行政事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到户水价3.50元/吨(包含基本水价1.80元/m³,代收污水处理费1.40元/m³,水资源费0.30元/m³)。
特种行业用水:针对洗浴、洗车、足浴、水上娱乐、纯净水生产与制造等实行特种行业收费,到户水价7.90元/吨(包含基本水价6.0元/m³,代收污水处理费1.60元/m³,水资源费0.30元/m³)。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通知》和《亳州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垃圾处理费,由市自来水公司代收,征收标准按1元/户·月,随水费一起收取。 (记者 曾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