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园区湖东某公司宿舍内盗窃室友小唐工资卡和身份证,之后到银行用小唐的身份证将工资卡更改了密码,并分多次冒领该卡内的现金共计4800元。前天下午,嫌疑人李某在其新单位昆山市某工厂内被湖东派出所民警抓获。
去年年底,云南小伙子李某到苏州工业园区某电子厂务工。一直到今年2月底,李某觉得这份工作很辛苦,关键是工资没有想像的多,所以他决定辞职。3月4日中午,李某办好离职手续,一个人在宿舍里收拾行李时,他想工作还没找到,手头上又没什么钱,于是,他就到室友小康的床上开始翻动起来,他偷走小康行李箱内的一张工资卡,因为不知道这张卡的密码,李某还偷了与工资卡放在一起的小康的身份证。然后,李某离开了宿舍,他来到昆山准备找工作。
当天晚上,小康下班回到宿舍后,发现自己的行李箱被人翻动过,他一查看发现自己的工资卡和身份证被偷了,他立即打电话给银行进行挂失,小康心想挂失了就应该安全了,所以小康没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因为身份证也被偷了,所以小康也一直无法重新补办银行卡。
3月12日上午,李某来到昆山市一家银行卡,拿着小康的身份证对银行工作人员称忘记银行卡密码,要求银行帮其修改密码,就这样,李某很顺利地帮小康工资卡更改了密码。改好密码后,李某就在这银行外的柜员机上分两次取走卡里的2300元,这是小康2月份一个月的工资。
李某与小康是同一家工厂,李某知道小康的工资是每月的4日上午单位会准时发放工资。4月4日中午,李某来到一家银行的柜员上,分6次取走小康的3月份工资2500元。
4月27日上午,小康重新补办到身份证后,来到银行卡补办工资卡时,他才发现卡内的两个月工资都已被人取走了。后小康立即到湖东派出所报案。经警方侦查,发现受害人小康的原室友李某有作案嫌疑,前天下午,办案民警赶到李某的现工作单位昆山某工厂将正在上班的李某抓获。
昨日,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