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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城养老服务将有“标准” 明年6月实施

  养老服务项目有多少,服务流程又是什么样的……到明年6月,苏城养老服务将有“标准”。记者昨天从全市推进民政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会议上获悉,贫困救助、养老服务、“三孤”养护和收养登记等4项工作将作为民政公共服务标准化二期试点。试点期间,将根据行业、岗位实际,逐步健全和完善具有民政行业特色、品牌特点的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预计将在明年6月实施。

  去年9月,经国家标准委批准,苏州成为全国首个进行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地级市,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13大类56个服务项目展开标准化试点。民政公共服务连着千家万户,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这56个项目中,民政占6个,超过十分之一。市殡仪馆和吴江区民政局及婚姻登记处成为2个首批试点项目。

  “贫困救助、养老服务、‘三孤’ 养护和收养登记都是值得关注的民生问题,尤其在苏州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尤为重要。”市民政局副局长胡跃忠说,围绕养老服务,市民政局将积极推进居家养老,进一步健全完善“居家乐”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是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以及服务队伍素质提升等标准化的制定与实施。同时,结合试点,参与探索建立老年人护理等级评估体系、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组织培育、民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以及老年人服务需求数据库建设等重点课题。通过试点,使苏州养老服务事业,特别是居家养老服务品牌在全省、全国起到示范和领先作用。

  同时,在贫困群体救助方面,既规范申请程序、审核程序、民主评议程序、审批程序、公示程序和发放程序具体要求,又在原有基础上,针对贫困救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优化整合救助资源配置,拓展和创新贫困救助方法手段,巩固和提升慈善“一家人超市”、“金阿姨志愿者服务”等救助品牌,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困难群体。在特定群体养护方面,通过试点,使新成立的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在全省、全国同类社会福利机构中保持领先。在收养登记方面,重点是建立健全收养登记实施细则,规范操作流程,完善评估体系,从源头上解决目前社会收养存在的一些不合规、不合法问题,预防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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