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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用真诚与正义树立行业标杆

 

大哲学家康德曾说:“世上有两样东西足令我敬畏,那就是头顶的湛蓝天空和内心的道德律条”。这句名言或许也可以用来形容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追求和精神内涵——以法律为准绳,以社会公平正义为终极目标,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20年来,“蓝之天”人用真诚、责任、正义、担当默默阐释着“崇法尚德,诚绘蓝天”的精神追求,成为业界的楷模与典范。
以专为首 缔造品牌
走进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一股庄重、静默的气氛扑面而来:办公区内,工作人员们或是伏案疾书,或是耐心接受客户的电话咨询。走廊两侧,悬挂着一幅幅中外法学家的名言警句: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律师兴,则国家兴······,眼前的一切,默默昭示着“蓝之天”的不同之处。
蓝之天“当家人”、主任律师周春磊介绍,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前身为苏州蓝天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12月18日,是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1998年应中国司法部要求,改为现名“蓝之天”。作为苏州市最早、江苏省历史非常悠久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蓝之天”在20年的发展过程中培养造就了大批法律专业精英,为委托人提供了大量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动社会法制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时光荏苒,它记载和铭刻着蓝之天的独特发展印记。如今的周春磊每每回想起自己刚进蓝之天的岁月,总是感慨连连:“当时律师所偏居古城一隅,人员只有五、六人,无论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和今天都不可同日而语。”尽管条件艰苦,从进所的第一天起,周春磊和同事们就树立了一个远大目标——打造国内一流的专业律师所。在接下来的时光里,蓝之天的发展速度和规范化建设步伐骤然加快:建章立制、招纳英才、梳理业务、拓展市场……凭借法律人的坚韧和理性,蓝之天人用十余年时间书写了行业内的一个奇迹。如今的蓝之天律师所拥有执业律师近20名,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专业化团队作业模式,业务除了传统的合同纠纷、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刑事辩护等业务外,在建筑房产、公司股权、知识产权、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清算重整等领域均有专长,同时还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成为有关单位深信的“法律保护神”。
以人为本 崇法尚德
“打造一流律师所,必须依靠优秀团队”。为此,蓝之天一直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的毕业生里和各行业的优秀专业人士中选拔人才,并为他们提供专业培训,逐步形成了由专业律师人才、专业市场人才、专业管理人才组成的人才队伍,保障了律师事务所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职业修养巩固的同时,蓝之天还时刻不忘提高在品德方面的修养。周春磊经常教育全所人员:做事先做人,品德事关成败,故崇法的同时也要尚德。蓝之天人创所本意即期待实现法律的蓝天,故一代代蓝之天人应用诚信、诚心绘制好法律的蓝天,将蓝之天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百年大所
凭借着这一股正气,在不少律师所只重经济收益而忽视社会责任的今天,蓝之天律师所多年如一日,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服务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群体),用真诚和道义默默坚守和阐释着律师从业者的职业追求和道德底线。据不完全统计,近年蓝之天所多次在人才市场、汽车北站、火车站等进行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已经接待各界群众咨询千余人次,主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数十件,发放数千份法制宣传资料,为普法宣传、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和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因为专业,因为诚信,因为勤勉,因为责任,蓝之天律师所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任何律师违法违纪现象,没有一例案件因质量问题或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问题而受到投诉。该所先后被评为“群众满意的文明法律服务单位”、“苏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周春磊主任获得“苏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周春磊表示:“律师行业未来要发展壮大必须要走品牌化,我们每一个蓝之天人都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方向,不断提升和充实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职业追求,凭借专业、贴心、周到的服务将蓝之天打造成律师界一个叫得响的品牌。”(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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