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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危险驾驶成“第二大罪” 仅次于盗窃

  危险驾驶入刑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对所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分析梳理。2011年至2013年10月,苏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4754件4754人,提起公诉4367件4367人,法院判决4120件4120人。从案件数量和犯罪人数上看,危险驾驶成为仅次于盗窃的第二大罪名。

  市检察院昨天公布的数据显示,从全市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来看,数量最少的3个城区是苏州工业园区,受案107件;虎丘区,受案118件;姑苏区,受案261件。大市范围的4个县级市中,昆山708件,太仓830件,常熟690件,张家港860件。在所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中,涉及摩托车的案件占总数的50.3%; 在职业身份方面,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最多,占总数的34%;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法定值2倍的有2463人,占总数的51.8%。

  在办理危险驾驶案的过程中,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占91%,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不能及时到案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部分外地的被告人和提供了保证人的被告人,这导致案件审查过程迟缓和司法资源浪费。市检察院建议,公检法三家应加强联动,建立快办机制,在保证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的前提下,快侦快诉快审。

  ■一半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超醉驾法定值2倍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涉案最多,占总数的34%

  ■摩托车所涉危险驾驶案占危险驾驶案总数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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