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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刑事和解救助金发放

  10日下午,在虎丘公安分局狮山派出所,苏州市刑事和解救助协会向两名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分别发放了救助金,该救助金全部用于赔偿相关受害人,两名犯罪嫌疑人也将与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重获人身自由。这是《苏州市刑事和解救助实施办法》实施以来,首次成功开展的刑事和解救助活动,也是全国首次开展的此类活动。

  今年3月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致朱某死亡,经过辖区交警部门依法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他也因涉嫌交通肇事被虎丘警方依法取保候审。事故发生后,王某认识到给对方家庭的伤害,积极主动与对方家属协商,准备尽全力给对方以合法合理的赔偿。然而王某对于已达成的赔偿数额,虽然经过多方筹措,还是有一定差距。在虎丘警方建议下,王某向苏州市刑事和解救助协会提出救助申请,协会审核了他的申请,同意为王某先行垫付一万八千元人民币以完成赔偿。

  今年5月29日,犯罪嫌疑人朱某与同事李某因工作琐事发生纠纷,致李某左手骨折。事后,朱某与被害人李某达成赔偿三万元的和解协议。但因朱某家庭困难,虽经多方求助,仍无力一次性履行三万元的赔偿,而受害人李某也无法自行负担医院医疗费。在这种无奈情况下,办案民警协助朱某递交了申请,2014年7月2日下午,朱某与苏州市刑事和解救助协会顺利签订了偿还代为赔偿金协议。

  在救助仪式中,苏州市刑事和解救助协会分别向朱某和王某两人发放了10000元和18000元的救助金。拿到救助金的王某说,如果不能及时赔付,刑事和解不成,他接下来可能就要面临刑事责任。“是刑事和解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保证尽快返还救助金。”

  据悉,2011年,苏州实施了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明确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等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去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联合社会力量,携手热心企业、群众,指导成立刑事和解救助协会,目前共有9家单位会员,120名个人会员,截至目前共筹集救助金55万元。

  苏州市刑事和解救助协会会长吴伟锋说,协会在业务上由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针对一些初、偶犯的加害方,其真心悔改,却由于经济困难,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救助协会可对受害人先行实施救助,再由加害方通过在企业打工、做社区义工等方式“以工代偿”,让其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去和解机会,从而避免刑事和解制度沦为“有钱人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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