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3日讯(通讯员 张宏明 张洁 记者 米格)苏州男子邱某三番五次打击报复证人——泼粪、砸汽车、撒胡椒粉。记者今日从江苏相城法院获悉,邱某因打击报复证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4年4月,邱某的儿子因涉嫌犯罪,刘某作为证人配合了相关机关的调查,于是邱某记住了刘某。
2014年10月6日下午,邱某伙同妻子一起到刘某家门口,把提前准备好的猪粪便泼向刘某家的大门及门口地面,一解心头之恨。
然而,光“抄粪给他吃”还不够,
反应敏捷的刘某一个躲身,避开了辣椒粉,辣椒水也只泼到了额头上。随后,刘某便把邱某扭住,喊来家人一起报了警。
相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邱某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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