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首页>地方频道>苏州>社会

“减负令”下社区公章为何还很忙

    去年12月底,姑苏区出台了《关于规范社区相关工作事项的名录》等文件,为社区工作减负增效,其中,对市区两级部门开展服务管理时需社区盖章的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最近,在调研社区减负工作落实情况时,区民政局发现,“减负令”下,社区公章依然很“忙”。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名录》以外的盖章事项还有20多项。 

 

  社区盖章乱象丛生奇葩要求让人哭笑不得 

  小邹来苏打工已有多年,今年,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到地段学校报名时,学校要他出示两份证明:一份是确认他在本地段租住的证明,另一份是确认他在辖区单位上班的证明。“学校说,这两份证明都要到社区盖章。”小邹说,孩子报名读书耽误不起,他赶紧到居住地所在的双塔街道锦帆路社区“求助”。 

  “像这样的入学证明,并不在社区盖章目录中,但考虑这一证明和居民生活有关,我们一般在核实情况后都会帮他们盖章。”据锦帆路社区党委书记季赵量介绍,在去年12月姑苏区下发的《关于规范社区相关工作事项的名录》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市区两级部门开展服务管理需城乡社区盖章事项有7个方面内容,即证明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相关基本信息登记、变更;证明提交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表单;生育管理与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申请人道救助以及见证法律文书送达。“虽然文件对社区盖章事项进行了规定,但居民们还有很多超出规定的事项来盖章。”季赵量说。 

  类似盖章证明情况在石路街道也很普遍。该街道彩香一村南区社区居委会主任吴丽芬说,虽然相关的盖章服务规定早已贴在社区最显眼的位置,可是居民还是会找社区。“其实,我们也不是有意要给社区添麻烦,可在办事过程中,有关部门有这个要求。如果不按程序走,那事情就不好办了。”正在社区办理家庭人员关系证明的居民王金娣这样说。据了解,居住证明、自谋职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这三大类证明,是该社区盖章最多的项目。“6月份,仅孩子的读书证明公章,每天就要盖三四个。”吴丽芬说。 

  此外,一些奇葩盖章要求,也常让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哭笑不得:居民不小心撕破了100元钞票,到银行去换,却要社区出具证明;妻子向法院申请离婚,可丈夫一年多未回联系不上,法院要求社区开具丈夫一年多未回家的证明;还有要求证明房屋质量问题的;要求证明“自己被撞伤”……不论大事小事,需要证明,居民都会找到社区。 

  居民需求使公章“超范畴” 

  盖章越多“后遗症”也越多 

  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但事实上,很多居民都把社区当成了行政机关。社区公章的使用远远超出了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能范畴。面对各种需求,社区的公章到底要不要盖? 

  对此,一些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情况下一般都是“能盖就盖”。石路街道佳菱社区居委会主任邱香认为,虽然在盖章证明的过程中,社区承担了大量职责范围外的事务,但因居民办事的刚性需求,社区对此也无法推脱,只得将盖章服务底线一降再降,“只要能出具相关依据的,就给予办理。”金阊街道白莲社区党委书记管莉军表示,很多盖章问题都会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比如,公证处、医疗机构、学校需要的证明。“如果社区不盖章,居民们很多事就不好办下去。” 

  “能盖就盖”并非意味着社区对居民的盖章问题一味满足,盖了章,不少麻烦事 

  也会随之而来。近日,家住皇宫后的一女士来到双塔街道大公园社区。她告诉工作人员,其已去世的公公生前曾写过一份遗嘱,将其在皇宫后的一套房子留给了儿子,也就是这女士的丈夫。遗嘱上,老人还曾请当时的公园居委会工作人员作证并签字盖章。但眼下,老人的其他子女因房屋继承问题产生疑义。法院在鉴定遗嘱有效性时,要求当时盖章的社工出庭作证。“当年盖章的社工早已退休,怎么还记得清这个事情!”大公园社区党委书记李逸尘为此很着急,一方面联系老社工出庭作证,一方面又帮着寻找其他证明人。 

  “诸多的盖章项目,不仅让社区工作变得更加繁重,而且在办理这些盖章事务中,社区因职权有限、信息缺乏,缺少办理依据,造成实际办理效率很不理想。”吴丽芬表示,社区长期处于一种尴尬的角色中,让社会产生了“要出证明找社区”的错误认识,让社区盖章陷入混乱的局面中。季赵量也表示,由于越来越多的部门和单位依赖社区为居民个人信息提供诚信担保,有些单位、部门转嫁工作和风险,使社区盖章的范围越来越大。“居民对社区功能的认识有误区,社区和相关部门责、权关系有矛盾,这些都使盖章带来的麻烦越来越大。”季赵量说,很多事情社区是“担不起”责任的,所以,宁愿被误解,也不愿轻易地盖上公章。有时实在没办法,社区还想出了“先拍一段视屏,让当事人说明情况,表明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负责”然后再盖章的办法,以规避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纠纷。“依法办事是原则,是最后一道底线,在涉及一些法律问题时,社区对盖章是慎之又慎的。” 

  信息化平台规范管理 

  将“减负”落到实处 

  虽然,相关规定已为社区工作“减负”,但目前存在的超出《名录》以外的盖章事项,让社区工作依然很忙。对此,姑苏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袁立认为,自“政社互动”“三社联动”开展以来,社区“减负”的落实情况总体还是好的。例如,工作事项由原来的486个小项减少到241个小项,以往大量的创建工作已减为4个。“不过,由于‘三社联动’等项目化运作尚处于试点、落实阶段,没有经验可借鉴,有些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矛盾和问题。” 

  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不该承担过多的行政公共职能。而目前的现状是有关部门和社区权、责不明晰。那么,该如何把行政的职责和社区的俞磊功能区分开,进一步规范社区盖章行为,真正将社区工作“减负”落到实处?不少社区工作者有着自己的想法,李逸尘建议,对社区盖章事项应进一步进行清理,同时,应建立起全市统一、各部门信息共享的市民个人信息系统。吴丽芬则表示,社区主要是协助职能部门解决问题,但并不能直接替代职能部门,“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推出社区出具证明的详细规定,避免社区‘越位’、职能部门‘缺位’的现象深度蔓延。同时,应理顺行政审批出证行为,取消一些没必要盖章的项目,强化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责任意识,开辟网上审批通道,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接下来,姑苏区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严格落实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暂行办法。凡进入社区的各类工作事项,必须通过相关程序准入,不得随意进社区。”袁立表示,下半年,姑苏区将建立辖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同时,对盖章事项将进行再一次梳理,把相关依据明确、居民确实需要的事项纳入《名录》。“随着相关工作的推进,社区盖章事项将得到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相信盖章问题和相关矛盾也会逐渐得到解决。”袁立说。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7024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