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方)7月1日,全市中小学生将开启“暑假模式”,很多家长会选择培训机构为孩子报各种暑期班。面对林林总总的培训机构,市民该如何辨别和选择?昨天,市教育局发出了提醒。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别由教育、人社、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或登记,由教育、人社部门许可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法人证》等合法证件,由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经营性民办教育机构,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些证件原件应公示于培训机构显著位置。
省相关文件规定: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备案后方可宣传。”市民在浏览培训机构的宣传广告时,务必要查看办学机构校务公开栏中公示的作为广告备案表附件的广告备案样张内容与手中宣传广告内容是否一致。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相关文件:实施培训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及培训收费标准等,以合同约定形式确认相关收费频次、计费方式、退费情形等条款,市民在交费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学校校务公开栏内的收费标准和办法。培训机构收取学费后,市民应要求其开具正规发票,以便因特殊原因要退费时办理手续,保障合法权益。
特别要提醒市民的是,少数培训机构采取“预收返还”的方式收费,一次性收取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费用,不仅严重违规,而且有非法集资的嫌疑;也有少数培训机构以高折扣为诱惑一次性收取数年的培训费,市民不要被打折所迷惑,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
市民可通过“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px.szjyj.gov.cn/pnem)查询办学机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