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8讯(记者 蒋心怡)日前,苏州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生活困难家庭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出台认定标准,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同时符合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我市低保标准1倍至2倍之间、本人固定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8周岁(含)以上无法单独立户的一、二级肢体、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按照本人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35%的差额合并发放生活救助及残疾人生活补贴。
这是今年苏州市继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后,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出台的又一惠民举措。从摸底情况看,新政将惠及重残人员3800余人,全市低保人数将增加约10%,政府托底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按照目前低保标准,全市年均增加救助资金约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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