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人社部门消息,本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进行调整,具体为:最低标准由1053元/月提高到1138元/月,最高标准由1820元/月提高到1940元/月。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
失业保险惠及民生,其实,我市已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再降0.5个百分点,即:暂由前期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0.5%,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
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按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裁员比率低于统筹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确定,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政策执行期为2015年到2020年底。(记者 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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