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并轨以来,苏州7个统筹地区均已建立覆盖城乡的,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社会医疗救助的医疗保障体系。记者昨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目前,苏州全市户籍人口647.8万,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等各类社会医保的人数已达800多万,医保参保人数超过户籍人口。在推进城乡医保并轨过程中,苏州打破城乡人员身份限制,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以及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同时,将未就业的城乡居民和原参加农保(含新农合),不符合转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苏州还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接轨互换通道。
目前,苏州职工医保门诊费用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地方补充医保统筹基金、门诊特定项目等,对慢病、大病实施保障;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付比例在90%-95%。截至去年底,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结付比例已达85%以上,其中市本级已达90%以上。记者了解到,目前7个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均已建立门诊统筹、门诊大病以及住院待遇,各统筹地区住院封顶线均提高至20万元以上,其中太仓和昆山已取消居民住院封顶线。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结付比例已达70%以上,其中苏州市本级达到75%以上。
去年起,苏州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特惠为重点,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医疗救助制度。据统计,2011、2012两年,全市累计保费救助减免471.85万元,实时救助结付30162万元、年度救助发放22721万元。目前,市区自费救助已发放40.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