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首页>地方频道>苏州>民生

苏州经适房保障“建房子”变“补票子”

 

  ■从2月1日起,城区暂不安排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也暂不受理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购房申请。

  ■城区已经申请并有资格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住房保障家庭,可以继续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

  ■从2月1日起,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从占上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40%左右,提高到占上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50%左右,约为5400元/平方米。

  从2月1日起,城区暂不安排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也暂不受理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购房申请。记者从昨天市住建部门的相关通报会上获悉,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相关要求,我市将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优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形式,通过提高购房补贴比例来支持住房保障对象自主选择购买住房。

  以补代建

  保障对象可自主选房买房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同时,《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鼓励推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货币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其在普通商品房市场自主选购住房”。

  近年来,我市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都为高层和小高层建筑,按“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的规定,受高层住房公摊比例影响,申请者实际得房率将比较低。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还存在建设周期长、项目偏远、周边商业配套不齐全等情况。“申请家庭从申请到入住一般要花上二三年,最长的一户家庭曾经等了四年。”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存在的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使部分居住困难人群不能及时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的好处。

  政策调整后,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即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旦取得了住房保障资格,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消费能力,在姑苏区、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等区域选择购买新商品房,或者选择购买姑苏区的二手房,来解决居住困难。

  “申请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择不同套型、面积的住房购买。不再需要通过长期轮候、等摇号、等建成、等入住,也不再局限于购买政府建设的指定地点、限制套型的经济适用住房,可提高住房保障的及时性。”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说。

  提高标准

  50%的购房补贴标准全国最高

  廉租房、租赁补贴、公房租金减免、完全出售型住房、共有产权型住房、政府购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这是我市在近年来逐步形成和不断完善的七种保障形式。这七种保障形式的无缝对接和梯度式实施,使得市区人均住房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家庭能及时有效地得到住房保障。从2009年至目前,市区共有47户家庭领取政府购房补贴,有10037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到的是购买完全出售型住房和共有产权型住房两类经济适用住房。据介绍,申请家庭购买住房的范围为市区(不含吴江区)范围内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姑苏区范围内的存量住房。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为市区目前的住房保障人均面积标准,即18平方米。从2014年2月1日起,购房补贴标准从占上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40%左右,提高到占上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50%左右,约为5400元/平方米。

  补贴比例从2009年的31%,到2010至2012间的33%,再到2013年的40%,五年来,我市已三次对购房补贴标准进行提高。“目前50%的补贴标准,是全国最高的。”据此测算,四人户无房可以补贴到38.88万元左右。

  据了解,申请对象购房后,自行承担所购房屋的维护管理、税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申请对象享受政府补贴购买的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在购房合同中加注“政府购房补贴××万元”的条款。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按保障性住房权属管理规定,在权证附计栏加注“保障性住房”标记,并以“政府购房补贴××万元”的格式注明政府购房补贴的金额。

  享受政府补贴购买住房后,申请对象所购买住房的退出手续按照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相关规定执行。享受政府补贴所购买的住房,在上市交易时,必须将领取的购房补贴全额退还政府。如果住房保障对象采用隐瞒、虚报、谎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房补贴的,将责令限期退回政府购房补贴,并在五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城区已经申请并有资格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住房保障家庭,可以继续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2014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的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3700元,优惠面积外销售价格仍为每平方米6000元。

  加大供应公租房

  从“有住房”变为“有房住”

  为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我市将在住房建设规划中,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供应量,让住房保障对象在房地产市场上能购买到面积较小、总价较低的住房。

  同时,为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缓解老百姓住房困难,我市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包括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以公租房为主等,住房保障形式上实现从“有住房”到“有房住”的重大转变。

  据悉,为缓解住房保障对象买不起房的情况,我市计划在目前规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数量的居民公租房,让买不起普通住房的老百姓能尽快租住到政府提供的居民公共租赁住房。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7741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