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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好“有房住”,市场来定“有住房”

  住房双重属性决定了解决国人的住房问题,必须立足中国的国情。一方面,要依靠市场的“无形之手”,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求政府必须尽到职责,发挥好“有形之手”的作用,通过政策供给和公共服务来完善和调控,来确保人人“有房住”。

  从原来的“建房子”将变成“补票子”,苏州经济适用房政策出现重大调整。

  2月1日起,苏州城区暂不安排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也暂不受理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购房申请。城区已申请并有资格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住房保障家庭,可以继续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

  这一重大调整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政策理念的变化,或者说回归。因为,住房问题有其双重属性。人人“有房住”的“房”,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一面,需要由政府来提供和保障,是靠市场无法解决的。而家家“有住房”的“房”,是具有产权性质的商品,只有靠市场才能解决问题,政府大包大揽只会越搞越乱。资料显示,即使是世界上最发达的美国,也仍有30%多的居民无法拥有产权属于自己的住房,更何况像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让居民人人都拥有产权属于自己的住房,显然是不现实的。多年来,在经济适用房领域,不少地方屡曝丑闻,从一个侧面也反复提醒大家,“夹生饭”是很难“吃”的。

  住房双重属性决定了解决国人的住房问题,必须立足中国的国情。一方面,要依靠市场的“无形之手”,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让越来越多已经或正在富裕起来的百姓,实现“有住房”,营造安居、乐居、宜居、优居的幸福家园;另一方面,数量可观的困难群体、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人群、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等“夹心层”,又要求政府必须尽到职责,发挥好“有形之手”的作用,通过政策供给和公共服务来完善和调控,来确保人人“有房住”。事实上,很多国家的实践也证明,只有把政府与市场两种力量有效地协调、融合起来,才能找到解决住房问题的出路。

  从某种角度上来讲,解决“有房住”比解决“有住房”更重要。因为,“有房住”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如果连这样的需求也得不到满足的话,是根本谈不上什么理想、梦想之类的,所以政府管好“有房住”,是一种雪中送炭,更是一种政策“托底”,有了“有房住”的保障,才能让“中国梦”变成每一个中国人心中的梦。而“有住房”相比之下就是锦上添花了。这个“花”可以有,但不能多添、乱添。从人多地少的国情来看,如果人人多套房、家家大户型,那显然不现实。

  所以,政府在解决群众关心的住房问题过程中,不能把广大市民对“居住”的整体需求都看成是对商品房的需求,要把对“住房”的投机性、投资性和理财性需求与对“居住”的需求区别开。着力保障人人“有房住”这一更基本、更面广的需求,同时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杠杆以及市场的手段,限制遏止对住房的投机性需求。

  从苏州多年来的实践与探索来看,政府管好“有房住”,就要因地制宜,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公租房供应量。苏州目前逐步形成了梯度式的住房保障体系,可以较好地满足多种群体的“有房住”需求。譬如,配租廉租住房、供应共有产权型住房、实行公房租金减免、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政府购房补贴、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等等,就可以在兼顾社会公平的前提下,从不同层面满足困难人群、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人群、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等“有房住”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今后我们要加强的是租后管理环节,完善退出机制,让公租房的公共资源更有效地循环利用,造福更多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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