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在2015年底前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生活用气将分三档阶梯计价,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苏州目前的阶梯气价制度是以居民用户每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为界划两档。市物价部门表示,我市阶梯气价从去年10月开始实施还不到一年,短期内不大会变动,即便要根据《指导意见》完善目前的阶梯气价制度,也要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进行研究论证。采取阶梯气价,不是为了涨价,而是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资源节约利用,抑制奢侈享受型用气。
【苏州气价】
去年10月已实行两档阶梯气价
仅有0.58%左右家庭进第二档
去年10月1日,我市开始实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式气价政策:居民用户每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内(含600立方米)为第一档,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48元; 每户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的部分为第二档,超过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10元;对户籍人口5人(含5人)以上的居民用户,每增加1人,第一档相应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阶梯式加价收入部分用于天然气资源保护和建设。
鉴于居民生活用管道煤气将逐步置换为管道天然气,用气户日益减少,故居民生活用管道煤气不实行阶梯式气价政策。原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为2.48元。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式气价政策。
根据苏州市燃气集团公司提供数据,2012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的户数为1300户,占总用户的比例为0.58%左右;该部分居民户均每月使用天然气108.97立方米,年用气总量为170万立方米,占全部居民用气量的5.19%。去年实行阶梯式气价后,如果这部分居民年用气量不变,按照第二档用气量每立方米加收25%测算,这部分的用户平均每户每月会增支36.56元,每年增支438.72元。
【新政比较】
分三档价格杠杆功能力度更大
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是准则
此次《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各档具体气量和气价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记者注意到,相较于苏州目前的比价制度,国家发改委这次的《指导意见》显然更具威力,通过三档的划分,一举将5%的奢侈享受型用气家庭的用气成本增加了50%。如此一来,相信这些家庭在使用地暖这类享受型用气设施上,会有所注意和节约。而更多未安装地暖的家庭,在萌发此类念头时,也会有更多的节约意识。
另外,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和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上,无论是国家发改委还是苏州地方,都有充分准备。《指导意见》就强调,各地在制定居民阶梯气价具体方案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进行研究论证;方案形成后,应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同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
我市去年10月开始实行的阶梯气价制度也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用气的补贴:对持有《苏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和 《苏州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管道天然气用户,由之前每户每月补贴5元调整为每月补贴5立方米用气。对使用管道煤气的低收入家庭的用气补贴,由之前的每户每月补贴5元调整为每月补贴10立方米用气。
【调整背景】
天然气资源紧缺咱浪费不起
就是要抑制奢侈享受型用气
“实行阶梯气价,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倡导节约资源,反对奢侈用气,毕竟我们浪费不起呀!”苏州市燃气集团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苏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的需求量快速增加。据统计,2012年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量已达1.3亿立方米。从2006年开始,我国已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中国天然气的需求对外依存度已高达25%,国内天然气资源相对不足与需求快速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
“另外还有个公平性的问题。”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说,这次国家发改委在发布《指导意见》也着重提出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居民生活用气具有不均衡的特点,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费了40%左右的居民气量,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另一方面,用气量最多的不足5%的居民家庭消费了近20%的居民气量。因此,建立合理的阶梯气价制度,既可以运用价格杠杆,调节社会需求,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又可以更好地兼顾公平。
“短期内我市的阶梯气价制度还不会有变化。”这位负责人说,由于我市的阶梯气价制度去年10月刚实施,而且还是按照年度用气量来划分阶梯的,目前连一年都不到,因此短期内制度不会发生变化。即便以后要根据《指导意见》对现行的阶梯气价制度进行完善,我市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经过详细调查和反复论证,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