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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低保户收入有法可依了

 

  

  新政的出台,将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骗低保、骗医保、骗住房”等不正常现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1日起实施

  困难群众可享受“一站式”救助服务

  今后,市民尤其是困难群众有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求助需求,只要通过“一门式”服务窗口,就能得到相应服务。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5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从昨天起,我市各个乡镇(街道)开始着手建立各类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平台,以便及时受理、转办困难人群的求助信息,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另据了解,我市年内将实现收入核对信息平台全联网、核对工作全覆盖。

  各镇(街道)统一建立

  “一门式”服务窗口

  市民政局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市社会救助群众21万余人,其中,城乡低保2.5万户、4.8万人,低保边缘2.24万人,各类救助支出每年累计近20亿元。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乡镇(街道)必须建立各类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平台。这意味着过去社会救助窗口将由单纯生活救助,逐步拓展到集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各类救助于一体。据此,5月1日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将利用现有“一站式”服务大厅或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建立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式”服务窗口。

  新规还明确,基层社会救助受理归口乡镇(街道),不过社区(村)层面的救助服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除要加强经常性的咨询、走访、核查外,对家庭申请有困难的,还要重点做好代申请工作。

  年内实现收入核对信息

  全联网全覆盖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把查询和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由政策文件的高度上升到法律文件的高度。省政府提出,今年9月底前,全省县级层面要全面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此,我市将力争年内实现全市收入核对信息平台全联网、核对工作全覆盖。具备条件直接在线比对的,要即时比对;暂不具备条件,依靠人工比对的,要加大比对批量、提高比对时效、确保比对质量,并逐步实现手工比对向在线比对、本地比对向跨地区比对延伸,不断提升收入核对工作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骗低保、骗医保、骗住房”等不正常现象,依法维护社会救助的公信力和诚信度。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周建明表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还把“救急难”融入并体现到各类社会救助的制度化中,谋求各项救助制度有序衔接和无缝对接,对于放大救助效应、防止救助“碎片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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