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至3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为奋力交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开局之年的高分报表作出更大贡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常委会副主任及秘书长出席会议。市政府、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基层宗教事务治理、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调整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4年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以改革为牵引全面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需求,坚定不移朝着全年目标任务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推动实现“全力干、全面优、全年胜”的高分报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打造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高地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绍兴工匠日”的决定》,决定自2024年起,每年的12月18日为“绍兴工匠日”;作出了《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 支持鼓励企业家创业创新的决定》。
会议指出,要按照省委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要求,牢固树立“抓创新、聚人才、促发展”鲜明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融入“三支队伍”建设当中,凝聚合力、激发动力、提升能力,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现代化新路子提供坚实人才队伍支撑。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老字号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对《绍兴市老字号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进行首次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由谭志桂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