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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进村规范边坡宅旁地利用 专门制定村民公约,这在全国不多见

 

图为村民签字认可公约内容。蒋文洁摄

11月23日上午,在生祠镇东进村村部礼堂内,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讲堂活动正在举行,这也是一次村民代表大会。经充分释法明理,132名村民代表表决通过《生祠镇东进村边坡宅旁地利用公约》。记者从市委社会工作部获悉,行政村为边坡宅旁地利用专门制定村民公约,在全国并不多见。

东进村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20年来通过整村流转土地发展现代高效绿色农业,招引、建设景观园、荷塘、智慧奶牛养殖场、红色东进纪念馆等,从昔日的穷乡僻壤转变成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

今年,针对部分村民擅自利用河道边坡种植油菜、蚕豆等农作物的现象,东进村工作人员耐心宣传法律法规,向村民说明擅自开垦种植造成的危害,并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和植绿护坡工作。为推进长效管理,东进村结合农村宅旁地纠纷、乱堆放等情况以及群众意见,拟定边坡宅旁地利用公约,经靖江市人民法院生祠法庭指导完善后,召开法律讲堂形式的村民代表大会,开展讨论表决。

当天上午8:30,村党总支书记张金荣走上讲台,逐条逐句宣读拟定的边坡宅旁地利用公约内容。

“为规范本村边坡地、宅旁地的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张金荣告诉村民代表。他向大家介绍东进村边坡宅旁地利用有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安全第一、和谐有序等原则,以及生态修复、农业种植、休闲观光、教育基地等合法用途,并逐条介绍相关内容、管理措施以及违约处理措施。

公约内容细致、针对性强,包括“宅旁地使用不得影响村容村貌,确保环境优美、邻里和谐”“用地发生矛盾纠纷的应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使用人需遵守村委会的处理决定”等具体内容。村民代表个个听得非常认真。

随后,生祠法庭庭长吴长伟结合相关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深入阐释这份公约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吴长伟向村民代表进一步普及法律法规,并告诉大家,对边坡宅旁地,村集体应尽管理职责,村集体组织成员有服从管理的义务,两者结合,才可以将边坡宅旁地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东进村是‘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文明乡风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大家遵守公约,可以促使村旅游业加快发展,带动村民致富,这个价值远比擅自利用边坡宅旁地带来的利益大得多。”吴长伟说。

“如今,每天都有上海等地游客来我们村,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时期已经来到。我们村要紧紧把握这一轮经济增长机遇、加快发展步伐,需要全体村民同心协力,共创美好明天。”张金荣说。在场村民代表纷纷点头或表态,签字认可公约内容。大家还聆听了本村“五老”志愿者鞠贵富走访我市多个村庄后分享的感悟,表示要珍惜东进村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为村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东进村将把这次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生祠镇东进村边坡宅旁地利用公约》,向每家每户发放,宣传引导村民共同遵守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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