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台州市椒江区城乡建设档案馆将对1987-1998年间产生的城建档案保证金进行清退。即日起,请曾缴纳过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的单位持原始缴款票据、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存账号、新开收款收据等资料,到下述地址办理清退手续。办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逾期未来办理申请退还手续的,将作为无法清退的城建档案保证金,上交区财政。
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平路1207号
联系电话:0576-88804273
台州市椒江区城乡建设档案馆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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