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24年第2季度全省降尘监测结果排名,排名采用降尘量大小来确定,排名越小表明降尘量越小。发布结果显示,第2季度黄山市降尘量继续位居全省16个地级市第一名,平均降尘量为1.2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0.0%。歙县、黟县、休宁县降尘量分列全省59个县(市)前三。
降尘,又称“落尘”,是指在环境空气条件下,靠重力自然沉降在集尘缸中的颗粒物。降尘量可以反映施工工地、搅拌站、道路、渣土运输车辆等尘源造成的扬尘影响,为黄山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提供数据支撑,推进美丽黄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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