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近日,无锡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进无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具有无锡特色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乡村振兴增添动能,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意见》明确,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
清产核资,摸清农村集体家底
无锡自2002年黄巷镇陈巷股份合作社挂牌成立以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至2017年底,全市597个村(涉农社区)组建了614家社区股份合作社,折股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总额200.59亿元,享受股权人数172.6万人,有效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为城乡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对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广大农民共同致富、改善生活的愿望,无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区域之间还不平衡,推进还不彻底,集体股占比过高、管理不规范、运行质态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农村资源资产还没有全面激活,农民增收多元化动力机制尚未形成,亟须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摸清集体家底,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意见》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要全面清查核实,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据和账实相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成员公示,并经成员或代表大会确认。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将对其实行动态监管。无锡还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确保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实现保值增值。
折股量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为根本的就在于通过资产变股权、农民做股东,实现还利于民、赋权于民,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意见》提出,要全面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各市(县)区政府要科学制定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性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身份确认后,要建立健全成员登记备案机制,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编制成员名册,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管理,并纳入市(县)区信息平台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可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或财产继承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各地要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出具股权证书。要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创新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目前,无锡村集体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投入公益性设施建设和公共运行维护服务,村集体负担较重,农民增收也受到影响。对此,《意见》提出,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可探索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村级基本公共服务逐步由财政承担,建立公共事业建设支出合理分担机制。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无锡还将积极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流转交易等权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意见》指出,现阶段,股权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流通。在管控好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农民以其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具体办法。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是“一改了之”,而是要更好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广大农民共奔高水平全面小康。《意见》明确,要积极开辟资产租赁、企业股份、农业开发、生产服务、联合发展等多种发展路径,发展现代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多种项目,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拓宽集体经济发展形态路径。无锡还将扶持引导各镇(涉农街道)建立集体经济发展平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通过抱团发展、与各类经济实体联合合作等方式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机制,实行公司化、集团化管理,提高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水平。同时,无锡将健全完善市、市(县)区、镇(涉农街道)三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建设,全面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利用效率。(无锡日报 朱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