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文明立法取得新突破。日前,无锡市首个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条例《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提交省人大审议,批准后将于明年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正式施行。
据悉,该条例自去年8月启动立法筹备会议以来,经过了起草、征求意见、草案初审等环节,在修改工作中还听取了市政协委员、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网络投票评选出了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以法律规章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治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认可。
市人大法工委相关人士介绍,此次通过审议的条例二审稿对一审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中加入了禁烟区吸烟、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市民反响较强烈的行为,并删除了高空抛物、车窗抛物等不易取证的行为;在文明行为倡导部分则加入了一些部门的鼓励措施,以进一步强调相关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责任。此外,二审稿对法律责任部分也进行了一些修改,不再强调违法行为按照最高额度处以罚款,而是按照对应的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悉,该条例是列入全省设区市立法精品示范工程的两个试点项目之一,具有较高的立法要求。条例草案在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后又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立法协商,深入调查研究,发挥专家作用,并会同相关部门反复论证修改,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出了极大贡献,也将为省内其他城市在这方面的立法提供借鉴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