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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引”工程购房补贴政策推出“优化版”

  原标题:“锡引”工程购房补贴政策推出“优化版”

  增加对国内(含港澳台)名校毕业生的支持

  昨天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和《“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上一年度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无锡市对相关申领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调整优化。

  “优化版”的购房补贴政策,受益对象为2017年7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博士及百强名校毕业生或出站的博士后,具体为以下对象之一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于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的;其他博士研究生(含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于在锡科研院所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于在锡其他各类用人主体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本市市区从事博士后研究结项出站后于在锡科研院所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于在锡其他各类用人主体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对象毕业(出站)在无锡市区工作缴纳社保后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以取得对应不动产权证书为准),由所在单位在锡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可申领购房补贴,申领时毕业(出站)不超过五年。

  相关负责人介绍,与过去的政策相比,新的购房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优化:购房补贴申领对象中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优秀留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扩大到“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增加了对国内(含港澳台)名校毕业生的支持。参考榜单加入QS排名,并将2019年以来的泰晤士排名和QS排名进行叠加、去重。其次,取消“申领人在毕业(出站)两年内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须办理购房补贴延期申请”的要求,改为毕业(出站)5年内可提出申请。第三,原政策要求大学生在锡工作满1年后、在锡购买首套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提出补贴申请,修改为“毕业(出站)在无锡市区工作缴纳社保后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由所在单位在锡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可申领购房补贴。”。

  在补贴标准方面与原政策相同,即对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给予本科10万元、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对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对博士后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相关申报材料和申领方式等注意事项,可关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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