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公告(第五九一号),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对“黟县香榧”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是继黟县石墨茶(黟县石墨茶)后又一今年认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需要相关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存在特点关系,且该地理标志产品具有30年以上使用历史。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认定,是促进乡村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对实现富农强企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黟县将通过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运用,严格按照区域保护范围,执行黟县香榧有关技术规范,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进一步推动黟县香榧产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衍生出更具特色的产业链条,构建知名品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进而带动地理标志产品文化传播,打造地标“金名片”,让一粒粒小干果成为黟县乡村振兴“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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