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 豪)“你好,门口的盆栽长期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上,严重影响了非机动车停放,请你们立即将这些盆栽清理干净,并到我单位接受立案处罚。”近日,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天长南路一家食品店长期在门口的非机动车位上摆放多盆绿植,严重影响周边市民的日常停车需要。
经调查,该食品店所处的位置门前有较大一片空地,时常有车辆停到店铺门口,店主认为这影响了自家生意,于是在人行道上摆放盆栽,阻止停车。
根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店家将盆栽移走,恢复公共停车位原本的秩序和功能,并处罚款500元。
2月以来,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公共停车泊位上擅自设置违规设施、擅自堆放私人物品、擅自设置或占用停车泊位和长期停放废弃汽车(僵尸车)和废旧电动车等现象,开展人行道清障“月季花”行动。截至目前,已恢复被占用的停车泊位40余处,立案处罚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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