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逐步提高救助标准,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依照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落实上级部门调整救助标准的文件要求,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2年的1000元/人/月提高至102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300元/人/月提高至1326元/人/月,照料护理服务标准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长期护理保险评估为重度/中度)、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三档确定,分别为每月1500元/900元、342元、200元。
二是有效推进扩围增效,确保救助全面到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常民规〔2023〕1号)文件要求,天宁区积极部署,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重大疾病患者、大额医疗自费人员、因收入超标退出低保等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对于符合“渐退缓退”、“就业成本抵扣”条件的对象严格落实政策,对于摸排过程中发现可能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开展认定工作,确保能及时纳入保障。截至目前,天宁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205户1508人,城乡特困人员12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715.77万元。
三是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应救尽救。依托常州市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主动发现功能中的医疗预警等模块,及时了解因病、因灾等突发状况导致较大医疗支出的,给予及时救助。通过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由村社区干部、网格长定期入户走访遭遇重大变故困难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病重残人员、独居老人等群体,主动发现群众困难,第一时间为其申请救助政策,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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