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开展巡察期间,通过下沉企业、走访调研发现,目前市属企业发债审批频次较高、耗时较长,每单债券发行周期长达三个月左右,不利于企业灵活把握债券发行的时间窗口。
针对现行发债管理方式不完全适应国企需求的实际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高度重视,及时与市国资委党委有关负责人沟通对接,推动出台《市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改革市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发行债券是市属国有企业筹集资金谋发展、调整融资结构的重要方式之一,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债券发行履行审批职能,每年都要逐笔审批市属企业债券事项。在巡察组的督促指导下,市国资委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改变之前一事一批的方式,将企业债券发行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每年只对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和额度进行审批。一年内,发债的承销商招标、具体发行等其他事项均交由企业自主把控,真正做到了“一次审批管一年”,为企业发债减负增效。
同时,市国资委将防范债券违约风险作为债券风险管控的底线红线,通过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在线监测企业债券发行和存量债券到期兑付情况,突出全流程管控。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表示,巡察组将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经济发展和企业运行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创造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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