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常州召开艺术创作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艺术生产高质量发展。会上,随着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理事会揭牌,新成立的市级文化艺术基金相关政策正式对外发布。
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是常州艺术创作扶持机制的改革创新。该基金由市政府批准设立,为政府公益性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金。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文化治理机制创新的新举措和新成果,同时也是管理、资助、扶持与引导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新平台和新渠道,基金将重点聚焦舞台艺术和书画艺术的创作,以“竞争立项、精选项目、择优资助、重点扶持”为原则,向全社会遴选优质项目,从源头上解决常州优质文艺作品启动难、孵化难的问题。基金的设立还有望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艺术基金政策扶持体系,撬动全社会资源投入艺术精品生产。
基金资助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特别项目。一般项目指常规评审程序项目;特别项目指国家、省、市交办的项目、艺术赛事、重大活动等。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人才培养等。项目资助方式分为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匹配资助和有偿资助等。
据介绍,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2018年度一般项目,即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剧本扶持资助目前已经开始接受申报,截止日是8月21日。本年度基金将重点资助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反映“反腐倡廉”“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常州名人”等重要主题,体现“红色文艺小分队”“现实题材”等文艺导向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重点资助专业文艺机构作品创作。
下半年,基金还将对重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给予匹配资助,对入选重要专业展览的获奖书画艺术作品给予奖励资助。
常州市文化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艺术家、专家学者等组成。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秘书长会议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经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遴选和认定,由常州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作为受委托单位,具体负责基金(一般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