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人大来常开展《江苏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
推动常州旅游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江苏省旅游条例》颁布实施第三年。根据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8月7日-8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带队的执法检查组来常,对常州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副主任蒋自平,副市长方国强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宏华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赴溧阳市、金坛区,实地考察了溧阳南山竹海旅游风情小镇、竹马岭民宿和金坛东方盐湖城,深入检查《条例》在常州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常州相关情况汇报和有关旅游企业、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江苏省旅游条例》施行以来,常州认真贯彻《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培训,精心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大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强化旅游监督管理,高度重视旅游项目建设和提档升级,全市旅游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A级景区31家,其中5A级景区3家、4A级景区9家、3A级景区9家,星级饭店45家,旅行社139家,省星级乡村区51家,形成了“无中生有”恐龙城、“小题大做”天目湖、“点土成金”古淹城、“移花接木”盐湖城等一批重量级旅游产品,在华东地区乃至全国产生一定影响力,接待游客总人数、旅游总收入连续多年进入全省第一方阵。2017年,常州市接待游客超过6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近936亿元。溧阳、金坛、武进、新北四个辖市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溧阳1号公路成为省首批旅游风景道,江苏天目湖旅游有限公司成为省首家上市景区企业。
魏国强充分肯定了常州旅游业发展和贯彻《条例》取得的工作成效,认为常州旅游业发展正呈现出“产业兴旺、人气真旺、态势更旺”的良好势头,展示出美好的发展前景。这次市委全会提出建设高质量旅游明星城市,充分表明了市委持续重视旅游业发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信心。他希望常州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对标新理念、新潮流、新标杆,做强品牌,放大优势,提高标准,强化服务,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努力把常州的旅游产业做得更旺,把旅游品质提得更高,把旅游品牌擦得更亮,推动常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