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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阳光扶贫”

  8月30日,常州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阳光扶贫”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特别是省纪委相关要求,联动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阳光扶贫”。常州市领导蔡骏、张春福、许峥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常州市农村集体“三资三化”和“阳光扶贫”工作,市委决定,将全市基层(村居)“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和“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合并,当天即是合并后的首次会议。

  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骏充分肯定了常州在两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常州市上下多措并举,优化基层财务监管,进一步完善村会计委托代理模式,严格财务预决算制度,全面推行“一张网”公开,强化村委监管路径;改革创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高质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年内实现农村产权线上交易常州市覆盖,以“一村一策”着力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平台,打造扶贫帮扶体系,建立“阳光扶贫”数据处理平台,实现数据定时、实时和直接导入,并充分发挥系统规范作用,管好扶贫资金;开展帮扶,促进老区精准扶贫,组织实施好新一轮“百千万”帮扶工作;整合平台,实时全流程监管,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和“阳光扶贫”全数据无缝共享、全资金在线管控、全资产进场交易、全流程电子监察、全过程阳光公开。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春福传达了省纪委对“阳光扶贫”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最新工作要求,并指出常州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和“找准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前移监督关口,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从2017年起,通过积极的路径探索和创新实践,常州初步形成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常州模式。同时按照市定目标,目前常州市已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2.62万人,累计脱贫率超70%;91个茅山老区经济薄弱村中有86个村集体年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会议还下发了新一轮“百千万”帮扶工程实施意见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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