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反映,用法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维护老年人权益已迫在眉睫
截至2020年底,常州市共有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9.4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5.7%,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以年均超过5万人的速度增长。这是记者日前随市人大常委会《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获悉的。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国率相关专工委,实地调研了市福利院、丽华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察看了养老设施配备、养护人员、管理模式以及日常运营情况,参观了民政云平台智慧养老信息系统,并深入了解了常州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情况以及面临的问题。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杨铁介绍,全市整体呈现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化叠加的趋势。同时,群众对养老服务和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在养老事业规划、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医养融合发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都有新需求,亟待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从法规上促进常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已迫在眉睫。
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两年将《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陈建国指出,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快养老服务立法步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全面提升常州市养老服务水平。(刘一珉 陈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