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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全省首个指引 政务媒体个人信息发布有了规范

  个人信息保护中个人信息到底涵盖哪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涉及的个人敏感信息该如何处理?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获悉,针对普遍存在的疑问,常州市出台《常州市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个人信息发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全市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合法合规发布个人信息提供基本规范指导。据悉,这一指引在全省是首次发布。

  《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常州市政务平台内容发布实际,《指引》明确对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去标识化等进行了清晰的定义和补充说明,为实际操作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标准。在敏感个人信息处理上,《指引》明确了处理范围、处理原则、处理流程,以最大程度规范地保护个人信息,其中,明确规范了个人身份证号、个人手机号、个人金融账号去标识化处理格式。同时,《指引》明确,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在一定时限内未能完成自查自纠,对涉敏信息处理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承担一定责任。

  为提升可操作性,《指引》提供了行政执法公示类、补贴公示类、互动回应类等政务服务类别中个人信息已发布典型案例的举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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