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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常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

  6月27日起,常州市正式开展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调整对象为今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包括今年疫情期间申请缓缴的单位),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据悉,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不再区分市区和金坛、溧阳,第一次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缴存基数上下限的统一,上限为30800元,下限为2280元。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该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针对经营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另外,此次基数调整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实施以来的第一次月缴存额调整,采取的方式有别于单位职工,直接根据月缴存额的上下限在228元至7392元之间自行确定。

  据介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汇缴2022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未做基数调整或月缴存额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自动按不变调整。其中,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2022年度下限的,将上调至2022年度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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