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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8月31日上午,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顺利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条例将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及满意度测评。会议指出,《条例》实施3年多来,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与努力下,住宅物业管理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推动了常州市住宅物业服务行业有序发展,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会议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依法促进各级各部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对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百姓的幸福更有质感;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坚持多方协同共治,不断提高住宅物业管理水平,为全市推进“532”发展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新修正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规范履职的规定》。

  会议还听取了今年以来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半年来,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有抓手、有成效、有亮点,展现了人大工作的新面貌、新气象。面对当前特殊形势和艰巨任务,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观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更加勤勉履职,积极担当作为,创新建设全面过硬“四个机关”,为扛起“勇挑大梁”的重大政治责任作出更多人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政府副市长狄志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委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前,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决定将《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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