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名六旬老人为了增加自己的住房面积,私自在家中开挖地下室,仅凭手挖肩挑,硬是在自己房子里挖出一个面积约60平方米,最深处达2米的地下室。在多次上门劝阻无果的情况下,日前街道城管部门花费6万多元,请来混凝土搅拌车,用120方混凝土将老汉辛苦三个月挖出的地下室填平。
“今年端午节后我们街道群众举报,说位于兰陵街道浦前社区驴场头有一家住户,经常半夜里从家里往外出土,怀疑户主有违规开挖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后发现,60多岁的范某确实正在自己的私房里开挖地下室。”常州市天宁城管大队兰陵中队中队长恽韶松介绍,城管队员向范某发出了告知书,并七八次登门劝阻,要求范某停止开挖,恢复原状,但范某并不听劝。
“范某的态度很差,拒不配合我们,最近一次我们登门发现,范某的挖出的地下室已经初具规模,面积大约有60平米,最深的地方达到了2米。”兰陵街道城管中队一名城管队员说。
据了解,范某虽然60多岁,但身体非常强壮,有了开挖地下室的想法后,他就独自一人开始行动,只是凭借铁锹等工具,用手挖肩挑的方式进行开挖。从刚开始的一个小洞,到可以整个人半蹲着钻进去,再到后来2米深可以直起腰版,全都是范某一个人完成的,为了掩人耳目,范某特意选在半夜或凌晨开工出土,就这样持续了整整三个月,连城管队员都不得不佩服范某挖违建的毅力。
“要不是隔壁邻居举报,没人会知道他在家搞出了这个一个地下室。”恽韶松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范某的邻居发现范某家总是晚上往外出土,觉得非常纳闷,而且邻居家的墙面也突然出现了开裂,这才向城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我们城管队员到现场查看,范某邻居家仅一楼就有三处以上的裂缝,其中最长的一条达到了三四米。" 恽韶松说。
据了解,范某的行为已违反了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城乡规划法》以及《江苏省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其中,《江苏省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挖建筑底层地面,不得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层数和面积;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负责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6月16日上午,在多次对范某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兰陵街道联合公安、城管、社区等部门工作人员,动用了专业的泵车和混凝土运输车,对范某私自开挖的地下室进行强制回填。“一个地下室回填了整整120方的混凝土,算上人工等费用,这次强制回填花费超过了6万5千元。”恽韶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