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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驾驶员擅自变造车辆年审日期被罚1000元

常报全媒体讯 6月13日上午,市运管处违章处理中心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其中一位手拿道路运输证件,一进门就理直气壮地嚷嚷:“你们自己搞错了,为什么要罚我款!”工作人员接过道路运输证件仔细查看,发现道路运输证件年审贴花日期出现磨损,乍一看,到期日似乎为2017年6月×日,但打印日期却为2016年4月5日,与上年度审验间隔超过了12个月,为何会这样?

为调查清楚事实,不让行政相对人被“冤枉”而受处罚。工作人员向市运管处证照管理科、机动车维修管理科等部门进行求证,查阅了原始记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相关资料,并通过全省统一的业务办理平台“运政在线”进行核对,也与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去年资料进行对比。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道路运输证年审到期日实际为2017年3月31日。所有的记录形成证据链都显示,不可能出现到期日期为2017年6月×日的情况。

经多名工作人员仔细辨认,道路运输证件模糊不清的具体×日似乎应该是31日,而6月是没有31日的,再加上证件上的数字打印体比较特殊,3与6较易变造。至此,最大的可能就是当事人变造证件的到期月份后,故意磨损,造成管理部门有过错的假象,从而逃避处罚。

工作人员就调查事实向行政相对人进行了核实询问,面对这些确凿的证据,当事人“蔫了”。工作人员告知对方,如果故意伪造变造道路运输证件,情节较重、造成后果的还要加重处罚,甚至可能涉嫌犯罪,希望通过此次事件,能有所警醒。最终,当事人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运管部门对道路运输证件和该企业经营许可证件信用扣分。 童华岗 蕴轩 徐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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