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在很多养狗的家庭中,饭后遛狗是每天的一大乐趣。家住湖塘的孙先生家也养狗,今年3月,因为一只比特斗牛梗犬,他们家的这一乐趣戛然而止。
3年前,孙先生从宠物商店花6800元买了一只约克夏宠物犬。在全家的精心照料下,小狗健康成长,与主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厚。今年3月初的一天,孙先生照例在晚饭后带着爱犬在小区里散步。正值傍晚,小区内遛狗的人很多,家住同一小区的贺女士也带着自己的爱犬,一条比特斗牛梗犬在外散步。因为看到了许多“小伙伴”,小狗们倍感“兴奋”。孙先生与贺女士稍不留意,两人的爱犬竟打闹厮咬起来,最终,孙先生的约克夏宠物犬被贺女士的比特斗牛梗犬咬死。
对于爱犬之死,孙先生一家悲痛万分,认为贺女士饲养的比特斗牛梗犬是禁止饲养的危险犬种,贺女士应当对该事件负全部责任。在与贺女士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孙先生将其告上了法庭。
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贺女士违规饲养烈性犬,造成孙先生饲养的爱犬被咬死,贺女士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据此判决贺女士赔偿孙先生6800元。
法官提警,2015年8月,我市出台的《常州市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中,明确列出了29种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比如斗牛梗、拳师犬等。此外,犬只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距离超过61厘米的,也在禁养、禁售范围。爱狗人士在选择饲养品种的过程中,应自觉规避危险犬,并在饲养中自觉履行登记、免疫、拴养等职责,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同维护和谐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