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昨天上午,市物价局联合市教育局、财政局召开常州市市区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新闻通气会。记者获悉,我市市区幼儿园现行保教费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 2017年秋季入学新生将按调整或上浮后标准收费,老生仍按原标准收费执行。新标准实行后,平均每生每月将多支出46.40元。民办幼儿园根据自身成本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管理,不在此列。
我市市区公办幼儿园108所,其中:省优质园87所,占80.56%;市优质园10所,占9.26%;合格园11所,占10.18%。
市区在园幼儿79153人。
当前市区幼儿园现行保教费基准收费标准是2006年制订的,分别是每生每月省优质400元、市优质370元、合格园330元。
2012年后,根据《常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以上浮20%和实行单独定价的规定,每生每月最高收费标准为600元。
记者了解到, 苏州、无锡均于2015年调整了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而我市现行保教费基准收费标准明显低于苏州、无锡市。
从2017年秋季入学起,省优质园每生每月500元;市优质园每生每月460元;合格园每生每月42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继续保留上浮政策。其中,符合幼儿园保教费上浮条件的幼儿园数不超过同等级幼儿园数的30%,实行上浮的幼儿园,其现行收费标准高于调整后基准收费标准的,按现行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低于调整后基准收费标准的,按调整后基准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执行,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每生每月660元,且同一幼儿园保教费只能上浮一次,收费标准实行上浮后,不得再上浮。
暂停实施单独定价政策。
此次调整中有几项没有变化:老生仍按原标准收费执行。插班、转园入学的幼儿,按所在年级的标准收费。托管费每生每月100元,实行家长自愿委托。伙食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准标准为每生每天7元,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幼儿园伙食费标准实行上浮,必须征得60%以上幼儿家长同意。
收费标准调整后,由于在园幼儿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2017年秋季入学新生执行新收费标准,并且保教费上浮的幼儿园数不超过同等级幼儿园数的30%,同时上浮幅度由20%下调为最高不超过10%,因此,新标准实行后,平均每生每月支出为525.69元,比现行479.29元多支出46.40元,增加幅度为9.68%,实际影响幅度明显低于保教费基准价上调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