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通过验收
常报全媒体讯 26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省水利厅主持召开常州市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验收会,通过对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情况的全面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常州市完成了水利部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的主要任务,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向社会展示了水利部门良好的窗口形象,同意通过验收。
2013年水利部办公厅下发《水利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常州市为全国25个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之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建立健全了专职水政监察队伍,水政监察队伍综合执法职能明确,水利综合执法网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市支队建设有执法专用码头,装备执法船3艘。
近5年来,全市一共查处案件1283起,出动执法人员113317人次,组织督查活动387次,组织拆除河湖库违法建筑及堆放占用12.53万平方米,清除违法圈围、养殖、种植195处4751亩,有力维护了我市健康稳定的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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