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近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邓伟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共涉及被告单位和个人36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62张,价税合计9804.5万元,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达1424.6万元。法院全额认定了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犯罪金额,并采纳了量刑建议。
为积极挽回国家损失、保证办案实际效果,承办检察官始终将追赃挽损贯穿整个办案过程,一方面耐心反复地向被告人释法说理,积极与公安、国税、法院沟通协调;另一方面,向民行部门移送线索,建议督促税务机关履行职责。截至案件起诉时,已追回税款800余万元。1名偷逃税款达450余万元的被告人因涉案金额大、担心量刑重等原因,在起诉前仅补缴了5万元税款。承办检察官联手公安、法院、税务等多部门做其工作,最终打消了他的顾虑,全额补缴了偷逃税款。
本案宣判时,已累计追回偷逃税款共计1370余万元,实现了办案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童华岗 杨磊)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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