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该局坚持保基本优服务,重点加强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逐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力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投入上提质增效,扎牢兜底保障“安全网”。市财政以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为导向,适度扩大民生救助范围,2023年苏州市共发放生活救助金2.3亿元,惠及低收入人口1.77万户、2.93万人;2023年全市发放春节慰问金3.3亿元,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发放物价补贴资金242.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66万人次。
标准上提标扩面,筑牢困难群体“防护墙”。市财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提高我市困难群众保障标准,促进民生保障协调、高效、可持续发展。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115元/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600元/月,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等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
政策上协同发力,打好困难帮扶“组合拳”。市财政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通过完善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标准、重残“单人保”政策、低保减退缓退政策等,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不断提高急难救助制度时效性、可及性,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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